根据《对于开展2018-2019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》(校学发摆2019闭40号),特制定《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-2019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方案》。
学院成立研究生评奖评优领导小组,专门负责研究生评奖评优组织与领导工作。
一、评奖评优领导小组组成
组 长:杨兴业
组 员:夏欢 孙晓丹 任宝龙 王 慧 张 宁
二、各类奖项的名额分配与评选范围
1.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团干部
评选对象:参评优秀共青团员者,政治面貌须为共青团员,年龄在28周岁以下;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者,须在各级团组织担任干部职务;在校二年级(含)以上的注册全日制(硕士和博士)研究生参与本次评选。
评选名额:优秀共青团员4人,优秀共青团干部1人。
2.优秀叁好研究生、叁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
评选对象:除委培、在职研究生外在校二年级(含)以上的注册(硕士和博士)研究生。原则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。
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:优秀叁好研究生3人,叁好研究生10人,优秀研究生干部3人,每人奖励500元。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十佳学术之星及提名奖的研究生同时授予“优秀叁好研究生”荣誉称号,不占用分配给各单位的“优秀叁好研究生”名额,无需另行填写材料,但只颁发“优秀叁好研究生”证书,不发放“优秀叁好研究生”奖金。
3.87级校友基金优秀学生干部(推荐)
评选对象:除委培、在职研究生外有学籍的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研究生,并于2018-2019学年担任学生干部,在担任学生干部期间,学生工作成绩突出,为集体和学生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。
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:1名推荐名额,每人奖励5000元。87级校友基金优秀学生干部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,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。
叁、评选条件
1.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学术诚信,政治坚定,思想进步,作风优良,坚决拥护党的领导,认真落实团的各项决议;尊重师长,品行端正,乐于助人,在同学中具有表率和示范作用。
2.团结青年,勤于学习,善于创造,甘于奉献,学位课成绩优良,或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;在理论学习、道德品质、科技创新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文艺活动、体育活动、社团活动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中至少一项成绩突出。
3.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志愿活动,成绩优异。
4.为避免重复表彰,个人荣誉称号原则上不重复评选。
5.研究生申报个人荣誉称号须在《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(校发〔2017〕60号)要求的学习年限内。
6.申报87级校友基金优秀学生干部应为除委培、在职研究生外有学籍的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研究生,并于2018-2019学年担任学生干部,在担任学生干部期间,学生工作成绩突出,为集体和学生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。
7.申报个人荣誉称号的学生其所在宿舍至少是“合格宿舍”。
8.申报者需无不及格门次。
四、各类奖项的评选办法
由学院学生工作副书记、辅导员、教务员、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,经过评审评选产生。
1.有意向参评同学根据个人情况和学习成绩如实填写评奖评优申请表,向学院办公室提交申请表(纸质版);电子版发送至renbaolong2016@163.com。
2.学院根据申请情况,成立学生评奖评优评审小组,根据学生学习成绩、日常表现及学生提交的个人申请情况综合评定产生。
五、评选工作安排与进度
1.个人申报阶段:10月11日-10月14日下午17:30之前,为申报阶段,逾期不申报视为不参与评奖评优评定;所有材料上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。
2.评审阶段:10月15日-16日,学院评审小组结合自愿申请情况根据学生学习成绩、日常表现及学生提交的个人申请情况综合评定各个称号;
3.公示阶段:10月17日-10月21日,在学院微信群及院楼公示栏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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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0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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